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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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福建公安便民龙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4 点击数:

    华侨大学保卫处文件

    保卫〔2013〕2号

    关于办理福建公安便民龙卡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福建省公安厅于2012年5月下发《关于对全省机动车发放福建公安便民龙卡的通告》(详见附件),详细介绍便民龙卡的申领方式和使用功能,该卡是集公安便民服务和金融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卡。办理便民龙卡后,可持卡进行车辆维修、车辆定期检验(年检)、补牌补证、二手车过户登记和交通违法处理、缴纳罚款等。教职工可自愿选择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办理地点

    保卫处泉州校区一楼办证大厅。

    二、办理时间

    2013年4月26、27日,9:00-17:00。

    三、相关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填写“福建公安便民龙卡IC信用卡申请表”。

    关于对全省机动车发放福建公安便民龙卡的通告.jpg

    保卫处

    2013年4月22日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保卫处 邮编:362021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保卫处 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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