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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校区实行停车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3 点击数:

华侨大学保卫处文件

保卫〔2013〕4号

关于厦门校区实行停车收费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解决厦门校区日益突出的校园交通管理问题,缓解交通压力,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营造和谐校园,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集发展〔2013〕价5号)和《关于印发<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校园停车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华大财〔2013〕2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13年9月9日起,对进入厦门校区的校外车辆实行停车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在西大门设立收费点,按次交费的车辆统一从西大门离校,其他车辆可从南大门或西大门进出;凤凰苑1#楼前大门(北门)和田径场东侧大门实行单向通行,车辆只进不出。

2.凡未办理华侨大学机动车辆通行申报的教职工,请于9月6日前到保卫处一楼办事大厅办理相关申报核准手续,以免影响正常上下班通行。

3.自9月1日起,启用综合教学楼群D区、F区和机电信息实验大楼地下车库,请各单位教职工自觉将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库或地面停车位内。对违反学校交通管理规定的,将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保卫处

2013年9月2日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保卫处 邮编:362021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保卫处 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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