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保卫处公开招聘校警队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保卫处拟公开招聘校警队员2名,其中泉州校区1名、厦门校区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调查的记录;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起点,本科学历优先;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
二、主要岗位职责
1.在处领导、科室负责人指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做好日常办公室服务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日常基础信息跟踪、统计工作;
4.熟悉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技能培训,参与校园各类突发事件处置;
5.参与学校门岗管理、校园治安巡逻和大型活动安保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3年7月19日12:00前填写《华侨大学校警队员应聘简历》(模板),与附件材料一并发送至我校保卫处邮箱:bwc@hqu.edu.cn。
此次招聘,每人限应聘1个岗位。
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7月20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不再接收简历。
(二)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保卫处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保卫处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全日制编制外用工管理,与保卫处签订劳动合同。首个聘期2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0595-22693633、13860768230(吴老师)
0592-6161680、15559111723(王老师)
华侨大学校警队员应聘简历(模板).docx
华侨大学保卫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