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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大学保卫处公开招聘校警队员启事

    发布日期:2023-07-05 点击数:

    华侨大学保卫处公开招聘校警队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保卫处拟公开招聘校警队员2名,其中泉州校区1名、厦门校区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调查的记录;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起点,本科学历优先;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协调与沟通能力。

    二、主要岗位职责

    1.在处领导、科室负责人指导下开展工作;

    2.协助做好日常办公室服务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日常基础信息跟踪、统计工作;

    4.熟悉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技能培训,参与校园各类突发事件处置;

    5.参与学校门岗管理、校园治安巡逻和大型活动安保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3年7月19日12:00前填写《华侨大学校警队员应聘简历》(模板),与附件材料一并发送至我校保卫处邮箱:bwc@hqu.edu.cn。

    此次招聘,每人限应聘1个岗位。

    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7月20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不再接收简历。

    (二)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保卫处网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综合考核、职业特质测评、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保卫处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华侨大学全日制编制外用工管理,与保卫处签订劳动合同。首个聘期2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学校根据国家及属地政策,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5.咨询电话:0595-22693633、13860768230(吴老师)

    0592-6161680、15559111723(王老师)

    华侨大学校警队员应聘简历(模板).docx

                                                                                                

    华侨大学保卫处

    2023年7月5日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保卫处 邮编:362021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保卫处 邮编:3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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