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厦门市、泉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正在开展中,根据两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小组抽查,我校两校区均存在汽车、电动车停放杂乱、主干道划线车位内车辆未按统一朝向停放等现象。为配合两市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厦门校区的机动车请停放至地下车库或地面停车场,不占道停放;泉州校区路面上的机动车请按位停放、统一朝向。
2.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须在指定区域集中整齐停放。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相关通知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员工,共同维护校园停车秩序,积极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保卫处
2020年9月1日